诚信监督是华强电子网为营造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环境推出的一项服务。本网站通过失信惩戒、公示、约束,到纠纷调解、守信引导等一系列机制,强化对广
大会员的诚信约束。
本网站的收费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本网站监督的失信行为:
1、使用或者协助他人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信息从事经营活动的,且无法联系该会员;
2、实施欺诈、胁迫、强制交易;
3、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或者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服务;
4、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商品;
5、销售失效、变质、掺杂、掺假、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6、在本网站发布虚假广告信息;
7、实施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本网站各项规定及说明,侵害消费者和本网站合法权益失信行为。
华强电子网仅介入以下交易纠纷:买方通过华强电子网平台展示的产品信息找到供应商(即:华强电子网的收费会员,以下简称卖方)并与该供应商进行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存在失信行为且经双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分歧与争议。
华强电子网在收到交易纠纷的投诉后,将本着“客观、友善、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卖家双方的调解和沟通,并视其违法失信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
下架其产品信息、终止其收费权限及在交易黑名单公示等惩戒措施。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判定为交易欺诈”的情形,若被投诉方为收费会员,网站采取“下架其产品信息、终止其收费权限及在交易黑名单公示”
的方式进行处理,若被投诉方为免费客户,网站采取“在交易黑名单公示”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将被投诉方纳入网站合作黑名单(即:永不合作名单);
2、针对“被投诉方失联”的情形,若被投诉方为收费会员,网站采取“下架其产品信息、中止其收费权限及在交易黑名单公示”的方式进行处理;若被投诉方
为免费客户,网站采取“在交易黑名单公示”的方式进行处理;(说明:网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联系用户在网上留存的电话,且连续联系3次均出现无法正
常沟通的情况,被视为该用户为"失联用户"。)
3、针对协调结果为“交易双方依然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形,网站将交易双方信息“在交易纠纷栏目进行公示”,同时保留与曾多次被公示客户的继续合作权;
4、华强电子网受理交易纠纷投诉时发现无有效资料,且未采取非法手段的交易,在买卖双方均已确认交易真实存在的情形下,可视情况而定给予买卖双方的相关
提醒,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1、交易纠纷:已由华强电子网办结且正在公示的交易纠纷,经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后,可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向华强电子网申请撤销公示,经华强电子网与买卖
双方确认无误后,可撤销公示。
2、黑名单:已由华强电子网办结且正在公示的交易黑名单,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投诉方提出投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资料,且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1、必须提供的资料:
(1)双方交易产品信息在华强电子网展示截图或其他可证明由华强电子网促成交易的资料与说明;
(2)双方签字、盖章的合法有效的交易合同;
(3)买方的汇款凭证或卖方开具的发票;
(4)若卖方已发货, 需提交交易的产品实物照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外包装照片和产品本体照片。(若买方投诉卖方收款未发货,无需提交产品实物照片)
2、若投诉产品质量的,需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权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问题检测报告。
3、其他与此事件相关的资料,包括国家机关文件、行政调查结论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论书、报纸的公开报道等。
说明:华强电子网可根据投诉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保密。
华强电子网有权更改本规则条款且对规则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